当前位置: 首页 > 执行 > 执行和解 >

有人却每天“带薪拉屎”时间过长 结果被公司解雇了?

2023-05-25 10:17:49 来源:巴中在线

去卫生间本来是人的正常生理需求,但有人却每天“带薪拉屎”时间过长,结果被公司解雇了?

员工长时间“带薪拉屎”被解雇

王某于2006年4月进入公司工作,2013年4月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公司的《员工手册》由《公司简介》《员工就业相关规则》《附加规则》三部分组成。王某已通过签收的方式,确认收到了第三版《员工手册》,并表示已进行阅读。

2014年6月,公司设置特别任务室,并将王某调至该任务室。该任务室工作人员为王某一人,并由总经理直接管理,完成总经理交办的相关工作。

2014年12月王某因肛肠疾病在医院进行手术,2015年1月伤口愈合,但其表示一直存在疼痛感。2015年7月开始,王某每天在厕所停留的时间为3至6个小时。据记录,自2015年9月7日至17日(9月13日除外)王某每天分二至三次,共计22次,每次停留时间为47分钟至196分钟,每天分别在厕所停留时间为3小时50分钟、4小时28分钟、4小时18分钟、2小时32分钟、4小时35分钟、4小时16分钟、4小时29分钟、4小时01分钟、5小时29分钟、5小时22分钟。

2015年9月22日,公司就王某长时间停留厕所事宜同其沟通,并对沟通过程作书面记录。在征得公司工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,公司于当日做出《惩罚解雇通知书》,以《员工就业相关规则》第一部分“就业规则”第79条第1款第(3)项“迟到、早退、未经允许因私离岗一个月内累计达15次或一年内累计达25次时”的规定,决定2015年9月23日解除同王某之间的劳动关系。

王某于2015年10月提起仲裁,要求继续履行双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恢复劳动合同约定岗位。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公司属违法解雇,裁决公司继续履行同王某之间的劳动合同。公司不服裁决,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法院判定:

超出正常生理需求范围,解雇合法!

一审

对于长时间停留卫生间是否影响工作的问题,庭审中王某表示其接受总经理的直接领导,工作内容是一些临时性任务。法院认为,待岗亦是一种应有的工作状态,长期长时间脱离工作岗位,势必造成在有临时任务时无法对王某进行分配的结果,“没有工作内容”不能成为不遵守规章制度的理由。

且一天工作时间有8小时,在厕所停留的时间,已脱离了正常上厕所的范围。

综上,法院对王某长期长时间停留卫生间的行为属于因私离岗,其行为违反《员工手册》。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所依据的《员工手册》已经过民主程序,且公司已向王某送达,判决公司解除与王某之间劳动关系的行为合法有效。

法院判决后,王某不服,提起上诉。二审

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,对一审法院判决依法予以维持。二审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王某仍不服,向天津高院申请再审。

高院

2015年9月7日至9月17日期间,王某每日在公司卫生间停留时间,已超出合理正常生理需求范围。在公司拟对王某进行处罚前与王某沟通中,王某亦未对其在工作期间长时间停留于卫生间予以合理解释。

故公司依据其《员工手册》中“就业规则”对因私离岗的定义及处罚规定,经该公司工会同意,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,不违反法律规定,原判决认定公司解除合同行为并不违法,是正确的。

综上,高院裁定,驳回王某的再审申请。

人有三急,工作时间上厕所本无可厚非。然而王某的做法却实在有些过头。不免让人联想到网络上调侃的“带薪拉屎”,即以上厕所的名义,在工作时间摸鱼。

对劳动者而言,工作中的片刻放松的确可以缓解疲惫,提高效率。然而凡事讲求“度”,我们在呼吁企业给予人文关怀的同时,也要提醒各位劳动者,遵守公司相关规定,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。否则即便熬到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也有被解雇的风险。

标签: 带薪拉屎 公司解雇了
最近更新
15037178970
婚姻法
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是什么?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吗?
民事诉讼状怎么写样板?在书写起诉状之前应当做什么?
食品卫生法规定哪些食品不合格?食品不合格具体表现是什么?
行政诉讼与行政仲裁有什么不同?民事诉讼无特殊情况必须公开审理吗?
什么是拍卖合同纠纷?如何处理拍卖合同纠纷?
单位集资房没土地证可以过户?办理土地证变更需要什么材料?
土地承包合同转让无效怎么办?土地承包合同转让无效的方式有哪些?
税金中的滞纳金怎样计算?税款滞纳金的比例是多少?
男的生育保险多久能报销?男的生育保险能报多少钱?
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哪些证明材料?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的内容是什么?
知识纠纷
1 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继承人所有吗?土地确权后要盖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?
2 不计免赔责任险指的是什么?不计免赔险分类有哪些?
3 诉讼离婚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起诉?诉讼离婚需要户口本吗?
4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的是什么?家庭财产保险附加险包括哪几种?
5 父母坐牢影响几代人?父亲因犯罪而受到坐牢的刑罚会影响子女吗?
6 残疾证有什么优惠?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残疾证?
7 对建筑工程合同的行政监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?事后验收包括哪些内容?
8 车辆保全会通知车主吗?法院最多保全车子多久?
公司法
离婚后想争儿子抚养权能成功吗?儿子抚养权会判给谁的?
个人老板拖欠工资怎么起诉?被拖欠多少工资可以起诉?
违法分包的处罚依据有哪些?违法分包的情形分为几种?
行政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是什么?我国的行政合同有哪几种?
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内容是什么?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哪些情形处拘役并处罚金?
过不了户中介有责任吗?买二手房找中介要注意哪些事项?
做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?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才能知道结果?
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几个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?
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有哪些内容?劳动法年假规定的内容有哪些?
我国法律关于收养孤儿是怎么规定的?针对收养孤儿有哪些特定条件?
合同法
事实婚姻财产怎么分割?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有哪些?

2023-05-24

劳动仲裁有哪些仲裁程序?劳动仲裁怎样受理?

2023-05-24

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时间是什么?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答复怎么办?

2023-05-24

口头遗嘱形式有哪些严格的法律限制?口头遗嘱的定义是什么?口头遗嘱形式主要有哪些?

2023-05-24

完全竞争与垄断竞争如何区分?完全竞争和垄断竞争的最根本区别是什么?

2023-05-23

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什么?要杜绝哪些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形式?

2023-05-23

劳动纠纷
军人结婚就不能离婚了吗?现役军人不得与居住在香港的外国人或者澳门人员结婚吗?
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有什么内容?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怎么判刑?
行政诉讼交多少费用?哪些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?
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从事服务的业务范围是什么?专利代理人主要从事哪些工作?
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是什么内容?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几年?
根据规定假冒警车什么罪? 毁坏警车怎么定罪?

法律咨询网版权所有 2005-2023   备案号:京ICP备2023000331号-31  联系邮箱:434 922 62 @qq.com